关于成立教学督查、应急处理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2-12-26
加强“三风”建设,为进一步深入执行学校教师课堂学生管理工作,规范教学秩序,树立教师威严,解决突发情况。现将学校教学督查、应急处理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应急处理小组名单:
组 长: 丁乃祥
成 员: 周德报 季清浩 聂长海 吴勤锋 乔尚星
周
人员
时间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日 |
上 午 |
上课 |
周德报
尤 琦 |
吴勤锋
李 琼 |
聂长海
刘文辉 |
季清浩
夏永根 |
乔尚星
刘巧莉 |
|
下课 |
下 午 |
上课 |
周德报
尤 琦 |
季清浩
李 琼 |
教研活动 |
季清浩
夏永根 |
乔尚星
刘巧莉 |
下课 |
晚自修 |
班主任 |
值班督察 |
周德报 |
吴勤锋 |
聂长海 |
聂长海 |
|
吴勤锋 |
二 具体工作安排:
三 应急小组工作要求:
1.督查、应急小组成员按照工作安排对各班级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督察中出现教学事故,提交当天值班督察,由值班督察核定并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交受理组长处理.
3.当天的值班督察、应急人员负责全天教学工作的检查和事故的核定与初步处理,并对教学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汇总并填写当天督察情况总结,情况特殊应及时上报校长室。
4.督察、应急小组成员督察时间:上午上课:7:50,下课:11:20;下午上课:14:20,下课:16:00; 晚自修上课:18:50,下课20:30 (遇作息时间更改按此类推).
5.督察人员要按时到岗,要认真检查,如实登记,并将检查情况做好登记,签名备查.
四 执行时间:2012年11月26
教务处 学工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