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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时间:2016-04-11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一)备课
    备课是教学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是教师完成好教学任务的基础。
1、钻研课程教学大纲,吃透教材,熟悉学生,研究教法
教学大纲是课程的具体结构形式,是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表现形式。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的课程教学的指导文件,它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任务、知识的体系、范围和深度、授课时数、进度和教学方法等基本要求。它是教师编订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教案)以及教务部门检查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学生进行考核以及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依据。
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着手钻研课程教学大纲、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教材,明确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及前置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前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问题;明确教材的体系和结构,全面地把握课程的深广度和教学目的要求,以及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熟悉学生情况,考虑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
担任技能训练课的教师还应考虑学校技能训练设施设备的现状和训练耗材的需求情况。
    2、编订学期授课计划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进度安排。教师在钻研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应根据学校编制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本课程的总学时及课程本学期授课时数,确定本学期课堂教学任务。然后再依据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课程表、校历等规定,以及学校现有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仔细编订学期授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期授课计划应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编订,不得使用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随意涂改,统计数据准确。提倡电脑打印。
(2)学期授课计划以每一次课(理论课一般情况下以2学时为一次课,技能训练课以授课当天所安排的总学时为一次课)为单位编订。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处各执一份。
(3)学期授课计划须经审批后执行。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编订好的学期授课计划交教研组长审核,教研组长在三天内将审核好的学期授课计划交到教务处审批。对于审批不合格的学期授课计划应退回重编。
(4)任课教师在编订学期授课计划时,应对课程的讲授、实验、实训、习题课、复习课、测验、下企业参观、机动等学时数作出统筹安排,保证完成学期授课任务。
(5)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授课实际进度应与学期授课计划一致,若授课实际进度超前或滞后达三次课时,应重新编订学期授课计划,并上报审批。
(6)学期授课计划的编订与实施由教研组长和教务处负责检查,并留下检查记录,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3、编写教案
教案是教师组织和实施教学的具体方案。教师所要写的教案,不仅是教学内容的阐述,更主要的还是整个课堂教学的组织和所采取的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的安排,按每次课一篇教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案。有经验的老教师可写简案,年轻教师应写详案。(三年以下含三年不能写简案)
(2)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教案,禁止上无准备、无把握的课。反对不按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要求,“上到哪里,就算哪里”的自由主义教风;
(3)教案应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晰、整洁、图文并茂。
(4)教案应有两周的提前量。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的一周内完成两周以上的教案,交教研组长审查,再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5)理论课教案每次都含有一份首页内容,首页内容体现:课程名称、章节内容、授课班级、授课日期、授课时数、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仪器教具、板书设计等。教案还应体现:组织教学、新课导入、主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活动、检查教学、课末小结、布置作业等教学环节。
(6)实验课教案应具有以下内容:①实验课题名称、课时;②实验目的要求;③实验器材、图表;④实验步骤;⑤实验演示;⑥实验时的注意事项;⑦指导学生观察的现象和须记录的数据;⑧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的结论及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⑨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7)技能训练课教案应具有以下内容:①课题名称、讲课与实作时间;②所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工量刃具、材料、图纸;③组织教学;④入门指导:讲授相关工艺知识、操作规范与要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防范、检测方法及安全教育;⑤示范;⑥巡回指导;⑦结束指导。
(8)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教案检查情况应留下检查记录,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4、课前准备
做好课堂准备工作是上好课的基础,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
(1)全体任课教师应于课前到教务处指定的地点领取班级课堂教学日记,以便记载学生上课出勤和课堂纪律情况。(在教学日志中已有体现,只要求详细记录即可)
(2)担任实验课或技能训练课的教师,应于课前到实训场所准备好教学仪器、设备、实训材料、工卡量刃具等,以保证实训课的正常进行。
(3)实验课题或技能训练课题,教师均需亲自试做,并认真分析试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学生实验或技能训练的顺利进行。
(二)上课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形式,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搞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稳定教学秩序
(1)因需办理调、代课手续。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期授课计划和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教师若因公、因病、因事或其他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代课手续,教务处应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尽可能不使用停课形式处理。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提前办理手续的,也应在课前电话通知教务处作临时处理,而后补办手续。
(2)遵守教学纪律。
遵守教学纪律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础。
①遵守作息时间。教师在上课预备铃响之前五分钟到达教室门口,并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不得中途随意离开教室或实训场所、或者提前下课。
②注意为人师表。教师上课时服饰要整洁大方,态度端庄、和蔼可亲、精神饱满。坚持讲普通话,多使用礼貌用语,要爱护和关心全体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禁止饮酒后上课,禁止在教学场所及其周边抽烟,禁止在上课时接打电话或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2、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明课堂纪律
课堂讲授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
(1)上课开始时,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出勤和着装等情况,及时填写班级课堂日记(节报表)。
(2)在上课过程中,应做到语言清晰流畅,板书工整规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诱导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广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既重视传授知识,又重视能力的培养;还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课方式与节奏,力求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上课时应及时纠正课堂上学生的违章违纪现象,以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3)课后,应将班级课堂教学日记及时交到教务处指定的地点,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3、上好实验课
实验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能力和科学实验能力的重要途径。
(1)上实验课时,教师应先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凡没做好实验预习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接着,教师应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强调实验安全操作规范。
(2)教师要加强实验课巡回指导,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纠正学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仪器摆放和操作行为,回答学生在实验中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实验记录,并检查安全、卫生情况。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认真求实的工作作风,养成观察现象、独立思考、分析问题、验印正确结论的科学方法,提高实验操作能力,保证实验课安全、有序地进行。
(3)实验课结束时,应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卫生工作,检查实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器材损坏,应及时填写《实训器材、设备损坏报告单》,报学校处理。
4、上好技能训练课
技能训练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获得实际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手段。
(1)上技能训练课时,教师应先检查学生须自备的仪器仪表、工量刃具等的携带情况,接着,教师必须讲解本次训练的目的要求,启发学生理解技能操作的工艺流程,需观察的现象和安全操作要领等,并要求学生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方能动手操作。
(2)加强巡回指导。巡回指导是技能教学的主要手段,是指导、规范学生的技能操作,有效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因材施教的必要途径。教师应加强技能训练课的巡回指导,回答学生在操作中提出的问题,纠正学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仪器仪表、工量刃具等的摆放和操作行为,以及检查安全、卫生情况。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认真求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观察现象、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巡回指导应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指导或集体指导。
(3)重视结束指导。每次课即将结束时,教师应对本次训练课作出小结,在训练质量、操作规范、安全文明训练等方面作出简要评价。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做好训练场所的卫生工作(杂物乱丢,不打扫卫生,脏乱差应杜绝)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教学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填写《实训器材、设备损坏报告单》,报学校处理。
(三)作业
作业(含学生实验报告)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延伸,是学生巩固知识、应用知识的有效环节,也是检查、发现“教”与“学”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教师应做到:
1、每次课后要布置适量经过精选的书面作业,以便了解教学效果,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2、布置作业时,应确定交作业的时间,及时收缴学生作业。对于难度较大的作业,可启发学生的解题思路。
3、作业一般应全批全改,对于少数作业量较大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后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学生数的三分之一。
4、批改作业须认真细致,应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对于潦草、马虎、数据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可退回令其重做。
5、对于学生作业的缴交情况及作业的质量,应在教师教学日志中及时记载(每次作业质量的评价可用5分制打分)。对于普遍性的错误,应在下次课时安排作业讲评。
(四)成绩考核
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
1、考核形式:考核一般分为平时考核(小测、单元考核、阶段考核、课题考核)和期末考核两种,期末考核又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分为考查和考试两种类型。
2、命题原则: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要求命题,题意要确切,难度要适宜,兼顾知识的覆盖面。试题结构一般由基本概念部分(约占70%)和综合应用部分(约占30%)两部分组成。
技能训练课题的考核命题,应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要求(考核大纲)为指导。
3、考核时间:教师在编制学期授课计划时,应根据教学进度,确定考核次数。考查课程的最后一次单元考,应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次课进行,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4、命题范围:期末考试的命题应涵盖全学期的课堂教学内容。期末试卷须命A、B两套程度要求相同的试卷。
5、试卷的审定和复印:单元试卷由教师经教务处审批后交校文印室复印。期末试卷要用学校统一要求的试卷格式打印,要求字迹工整,图表清晰,连同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一并交教务处审批,并在A、B卷中选择一卷交校文印室复印,另一卷备用。根据需要,教务处可组织统考和抽考,并统一组织评卷、登分。
6、考试安排:平时考核由任课教师按原课程表的上课时间进行,一般不安排调课。期末考试的时间、考室、监考人员和评卷、登分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制表印发。
7、期末考试监考: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领取试卷;考试前应检查学生人数及相关证件(如胸卡或学生证或准考证),提醒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应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明考场纪律;考后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按考号顺序整理、装订试卷,送交教务处。对考试舞弊的学生,可当场终止其考试,其成绩以“0”分记载。对考场上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处理。
8、成绩评定:
(1)学生完成平时考核或期末考核后,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或工件检测),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做好记录。考核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评定。
(2)考查课程的学期成绩以各单元考的成绩平均分为依据并结合平时的提问和作业、小测成绩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控制在总成绩的10%以内。
考试课程的学期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定。
(3)考核成绩的记载和缴交:各次考查、考试成绩均应及时记载在教师教学日志中。课程的学期成绩应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批改后的学期试卷不发给学生,由教务处存档备查。
9、成绩分析:任课教师在考查课程的最后一次单元考或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的成绩评定后,应按《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做出成绩分析。考查课程可以最后一次单元考试的成绩进行分析,也可以考查课程的学期成绩进行分析;考试课程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成绩分析着重分析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其中主要有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等四个方面,以检查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应填写《成绩分析表》,并送交教务处存档。
(五)补考
凡是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都得参加补考。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好补考试卷,经教务处审批后复印。补考试卷统一保存在教务处。补考时间及考务事宜由教务处事先作出安排。补考成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六)听课制度
听课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检查教学、互帮互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听课活动。
1、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只有必要时或举行公开性教学观摩听课时可预先通知。公开课应事先印发当堂教案给听课教师。
2、听课须填写《听课记录表》,并按时送交教务处存档。
3、听课后,教研组可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评课。评课项目主要包括:授课质量(如教仪教态、教学手段、讲授内容、重点难点、语言表达、板书设计、教学方法、师生互动、教学效果等)和教案质量(教案规范、教案内容等)两个方面。
4、听课次数:
(1)任课教师每月至少听二次课;周课量少于16学时的,每周应听一次课。
(2)校领导和教务处长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听课。
(七)教学资料
学期结束前,教师应按时送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有: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听课笔记、期末试卷(含补考试卷)、成绩报表、成绩分析表、教学小结、课件、论文等。教务处应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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