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障协议书

 
甲方:厦门集美达中专学校
乙方:入学新生

  学校本着为社会培养更好的专业人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为了激励入学新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真正解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合格的毕业生能顺利走向社会就业,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严格实施教学计划和教育管理。
2、甲方依照优生优先推荐就业的原则,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对学业成绩全部合格,身体健康,无违犯校规校纪的毕业生全部推荐就业。
3、符合推荐就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甲方负责
推荐就业到岗;如未能按时推荐就业,从第四个月起至推荐就业止,在两年内按每月500元/人标准发给生活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学校缴清各种规定的费用。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规校纪;必须认真完成所学专业的各门课程。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
(1)受校纪处分未撤销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为"差"者;
(3)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者;
4、乙方不能过高要求,应面对就业现实,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推荐就业工作。若乙方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即视为甲方已履行推荐就业的责任。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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