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考勤: 1. 旷课一节扣4分; 2. 迟到一次扣1分; 3. 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以班主任请假条为准(三天以上须经学工处批准),因事、因病无请假按旷课论处,特殊情况经班主任、学工处批准可不扣分。二、 课堂、纪律、卫生。 1. 课堂吵闹一次扣2分; 2. 逃做值日、大扫除一次扣2分; 3. 乱扔果皮纸屑一次扣1分; 4. 穿拖鞋没收并扣2分,不戴校徽一次扣1分; 5. 课堂上手机响一次口1分,玩手机、接听电话扣2分。 6. 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扣4分。三、 宿舍: 1. 晚归一次扣2分; 2. 夜不归宿一次扣4分,三次以上通知家长。 3. 宿舍值日生不值日扣2分; 4. 宿舍评比等级为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全体成员每人扣1分; 5. 宿舍发现烟头每人扣2分,当事人扣5分; 6. 日常检查中,宿舍零乱,不符合宿舍基本卫生要求的,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7. 宿舍不按要求熄灯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扣一分,以此类推。四、 以下情况直接取消所有考核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1. 参与打架滋事的; 2. 顶撞老师、不服从班委、宿舍管理人员管理,态度恶劣的;在校外滋事,受到执法机关的调查、处理的; |